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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橡塑专用胶 海天股份: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01 11:22 点击次数:154

奥力斯    保温护角专用胶批发    联系人:王经理    手机:13903175735(微信同号)    地址:河北省任丘市北辛庄乡南代河工业区沧州橡塑专用胶

万能胶 证券代码:603759         证券简称:海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9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记载、误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发行基本信息 可转债代码          113700         可转债简称               海天转债 原股东配售代码        753759         原股东配售简称             海天配债 转债申购代码         754759         转债申购简称              海天发债 发行日期及时间       (2026 年 2 月 5 日)(9:30-11:30,13:00-15:00) 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2 月 4 日  原股东缴款日              2026 年 2 月 5 日 摇号中签日         2026 年 2 月 6 日  发行价格                100.00 元 发行总金额         80,100万元        原股东可配售量             801,000手 转债申购上限        1,000手 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海天股份”、“发行人”、“公司”或“本 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 投证券”    、“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228 号〕)、《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               (证监会令〔 227 号〕)、 管理办法(2025 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上证发〔2025〕47 号)(以下简称          《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南 2 号——上市公司 “《实施细则》”)、 证券发行与上市业务办理》(上证函〔2021〕323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 与承销业务指南 4 号——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备案(2025 年 3 月修订)》                                          (上 证发〔2025〕42 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可转债”或“海天转债”)。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6 年 2 月 国结上海分公司”或“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 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式进行。参与本次发行的 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布的《实施细 则》。    、投资者关注问题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1)原股东优先配售均通过网上申购式进行。本次可转债发行向原股东优 先配售证券,不再区分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与限售条件流通股,原则上原股东均 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通过网上申购的式进行配售,并由结上海分公司统 清交收及进行证券登记。原股东获配证券均为限售条件流通证券。    本次发行没有原股东通过网下式配售。    本次可转债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认购及缴款日为 2026 年 2 月 5 日(T 日), 所有原股东(含限售股股东)的优先认购均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购时间 为 2026 年 2 月 5 日(T 日)9:30-11:30,13:00-15:00。配售代码为“753759”,配 售简称为“海天配债”。    (2)原股东实际配售比例调整。本公告披露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比例 0.001734 手/股为预计数,实际配售比例将根据可配售数量、可参与配售的股本基数确定。 若至本次发行可转债股权登记日(T-1 日)公司可参与配售的股本数量发生变化 致优先配售比例发生变化,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申购日(T 日)前 (含)披露原股东优先配售比例调整公告。原股东应按照该公告披露的实际配售 比例确定可转债的可配售数量,请投资者于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仔细核对其证券账 户内“海天配债”的可配余额,作好相应资金安排。    原股东的有申购数量出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该笔认购。若原股东 有认购数量小于认购上限(含认购上限),则以实际认购数量为准。    (3)发行人现有总股本 461,760,000 股,回购户库存股,可参与原股东 优先配售的股本总额为 461,760,000 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原股东可 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 801,000 手。 日),网上申购时间为 T 日 9:30-11:30,13:00-15:00。    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2026 年 2 月 5 日(T 日)申购时在其优 先配售额度之内根据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足额缴付资金。原股东及社会公众投 资者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需缴付申购资金。 事项的通知(2025 年 3 月修订)》(上证发〔2025〕42 号)的相关要求。    投资者应结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理确定申购金 额。保荐人(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过相应资产规模或 资金规模申购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有权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投资者应 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上海证券交易所已制定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风险揭 示书备条款》。自 2020 年 10 月 26 日起,投资者参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 债申购、交易的,应当以纸面或者电子形式签署《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投资风险揭示书》           (以下简称“《风险揭示书》”)。投资者未签署《风险揭示 书》的,证券公司不得接受其申购或者买入委托,已持有相关可转债的投资者可 以选择继续持有、转股、回售或者出。符《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管理办法》 规定条件的业投资者,可转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以及持股比 例过 5的股东申购、交易该发行人发行的可转债,不适用前述要求。    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个证券账户,申购经确认不得撤销。 同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只可转债申购的,或投资者使用同证券 账户多次参与同只可转债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笔申购为有申购,其余 申购均为申购。对于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证券公司在中签认购资金交收 日 2026 年 2 月 10 日前(含 T+3 日),不得为其申报撤销指定交易以及注销相应证 券账户。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 持有人名称”、“有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 用账户、企业年金账户以及职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 称”相同且“有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证券账 户注册资料以 T-1 日日终为准。 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次发行的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当网 上有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终确定的网上发行数量时,采取摇号抽签式确定发 售结果。2026 年 2 月 6 日(T+1 日),根据本次发行的网上中签率,在公证部门公 证下,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共同组织摇号抽签。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6 年 2 月 9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 资金,能够认购中签后的 1 手或 1 手整数倍的可转债,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 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 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结上海分公司 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小单位为 1 手。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人 (主承销商)包销。 包销基数为 80,100.00 万元。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终 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过本次发行总额 的 30,即原则上大包销金额为 24,030.00 万元。当包销比例过本次发行总额 的 30时,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与发行人协商 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保荐人 (主承销商)将调整终包销比例;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保荐人(主承销 商)和发行人将及时向上交所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期内择 机重启发行。 结参与人近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含 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债、可交换债和存托凭证的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即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 名下任何个证券账户(含不格、注销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均纳 入该投资者放弃认购次数。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用账户、企业年金账户以及职业年金账户,证 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 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可转债、可交换债和存托凭 证的次数并计。不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 次数。 公告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和配售原则,充分了解可转换公司债 券投资风险与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购。投资者旦参与本 次申购,保荐人(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申购符法律 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 担。 调,继而影响可转债的债券市场交易价格。投资者应当关注可转债的跟踪评报 告。 售条款、市场利率、票面利率、市场预期等多重因素影响,波动情况较为复杂, 可能出现跌破发行价、价格大幅波动、与投资价值相背离,甚至交易价格低于面 值等情况。投资者应当关注相关风险。 协议。   二、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分为两个部分 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   (1)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753759”,配 售简称为“海天配债”;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6 年 2 月 4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股份数按每股配售 1.734 元面 值可转债的比例计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0 元/手转换成手数,每 1 手(10 张)为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 0.001734 手可转债。实际配售比例将根据可配 售数量、可参与配售的股本基数确定。若至本次发行可转债股权登记日(T-1 日) 公司可参与配售的股本数量发生变化致优先配售比例发生变化,发行人和保荐 人(主承销商)将于申购日(T 日)前(含)披露原股东优先配售比例调整公告。 原股东应按照该公告披露的实际配售比例确定可转债的可配售数量。   原股东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   (2)原股东持有的“海天股份”股票如果托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证券营业 部,则以托管在各营业部的股票分别计可认购的手数,且须依照登记公司配 股业务指引在对应证券营业部进行配售认购。   (3)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以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 “754759”,申购简称为“海天发债”。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的低 申购数量为 1 手(10 张,1,000 元),过 1 手须是 1 手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 购数量上限是 1,000 手(1 万张,100 万元),如过该申购上限,则该笔申购。 申购时,投资者需缴付申购资金。                      重要提示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证监许可〔2026〕83 号文同意注册。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海天转债”,债券代码为“113700”。 手,按面值发行。 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 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式进行。 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1.734 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 计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0 元/手转换成手数,每 1 手为个申购单位。 原股东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   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753759”,配售简 称为“海天配债”。原股东优先配售不足 1 手的部分按照精确法(参见释义)原 则取整。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申购。原股东 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后 余额的网上申购时需缴付申购资金。 先配售的股本总额为 461,760,000 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原股东可优 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 801,000 手。 “754759”,申购简称为“海天发债”。每个账户小申购数量为 1 手(10 张,1,000 元),每 1 手为个申购单位,过 1 手的须是 1 手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上 限是 1,000 手(1 万张,100 万元),如过该申购上限,则该笔申购。申购时, 投资者需缴付申购资金。 日即可交易。 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 发行办法、申购时间、申购式、申购程序、申购价格、申购数量、认购资金缴 纳、投资者弃购处理等具体规定。 人违规融资申购。投资者申购并持有海天转债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交所的有关 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债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海天转债的详细情况,敬请阅读《海天水 务集团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 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摘要已于 2026 年 2 月 3 日(T-2 日)披露。投资者可 到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本次发行的相关资 料。 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政、经济、行业环境变化的影响,经营 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次发行 的可转债流通限制及锁定期安排,自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 起开始流通。请投资者务注意发行日至上市交易日之间公司股票价格波动和利 率波动致可转债价格波动的投资风险。 视需要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 义      除非特别指明,以下词语在本发行公告中具有下列含义: 发行人、海天股份、公司、本                   指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债、转 指发行人本次发行的 80,1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 债、海天转债            券                   指发行人本次发行 80,1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                   之行为 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             指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结上海分公司、登记公                   指证券登记结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司 股权登记日(T-1 日)      指 2026 年 2 月 4 日 优先配售日、网上申购日(T 指 2026 年 2 月 5 日,指本次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 日)                        售、接受网上投资者申购的日期                           指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上交所收市后在登记公司 原股东                           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                           指符本次发行的发行公告中有关申购规定的申 有申购                           购,包括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购数量符规定等                           指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转债可认购数量不足 1 手的                           部分按照精确法原则取整,即先按照配售比例和                           每个账户股数计出可认购数量的整数部分,对于 精确法                      计出不足 1 手的部分(尾数保留三位小数),将                           所有账户按照尾数从大到小的顺序进位(尾数相同                           则随机排序),直至每个账户获得的可认购转债加                           总与原股东可配售总量致 元                         指人民币元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 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 次 拟 发 行 可 转 债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80,100.00 万 元 , 发 行 数 量 801,000 手 (8,010,000 张)。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票面价格发行。      (1)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 2026 年 2 月 5 日至 2032 年 2 月 4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 款项不另计息)      (2)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为年 0.10、二年 0.30、三年 0.60、 四年 1.00、五年 1.50、六年 2.00。   (3)还本付息的期限和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年付息次,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和后 年利息。   ①年利息计   年利息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本次可转债发行 日起每满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 权登记日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② 付息式   A、本次可转债采用单利每年付息次的付息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债 发行日。   B、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自本次可转债发行日起每满年的当日。如该 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 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个计息年度。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C、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交易日,公 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 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 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D、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4)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26 年 2 月 11 日,T+4 日)起 满六个月后的个交易日(2026 年 8 月 11 日,非交易日顺延)起至可转债到期 日(2032 年 2 月 4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 1 个工作日;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5)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① 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12.52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 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 权、除息引起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 息调整后的价格计)和前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且不得向上修正。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 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② 转股价格的调整式及计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 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后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 本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或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 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 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 日或之后,且在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 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 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 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 办法将依据当时国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6)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① 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 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表决。   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前述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 交易均价和前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且不低于近期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上述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可实施。股东会就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案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   若在前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 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 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   ② 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或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 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个交易 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 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万能胶生产厂家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 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7)转股股数确定式   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式为 Q=V/P, 并以去尾法取股的整数倍,其中:Q 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数量;V 指可转 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P 指申请转股当日有 的转股价格。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本次可转债持有人经申请转股 后,对所剩可转债不足转换为股股票的余额,公司将按照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转股日后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票面余额以及该余额对应当期应计利息。   (8)赎回条款   ① 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110(含 后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② 有条件赎回条款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 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 格的 130(含 130);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 (头不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 价计。   (9)回售条款   ① 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 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 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在 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 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个交易日起重 新计。   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 件行使回售权次,若在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 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 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② 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 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 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 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 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 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次,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附加回售权;若附加回 售条件满足但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不能 再行使该次附加回售权。   (10)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 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 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11)评情况   公司聘请中诚信信用评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 行了信用评,其中海天股份主体信用别为 A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别 为 AA,评展望稳定。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限内,中诚信将每年至少进行 次跟踪评。   (12)信用评机构   中诚信信用评有限责任公司。   (13)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本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即 2026 年 2 月 4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   (2)网上发行:持有结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 资基金以及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参 与可转债申购的投资者应当符《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当管理相关事项的通 知(2025 年 3 月修订)》(上证发〔2025〕42 号)的相关要求。   (3)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结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的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 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余额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 销。   全国所有与上交所交易系统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   本次发行的海天转债不设持有期限制,投资者获得配售的海天转债上市日 即可交易。   本次发行以余额包销式承销。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80,100.00 万元的部分 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 80,100.00 万元。保荐人(主承销商)根 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比 例原则上不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原则上大包销金额为 24,030.00 万元。 当包销比例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 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如 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调整终包销比例;如确定采取 中止发行措施,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及时向上交所报告,公告中止发 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发行人将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尽快向上交所申请上市,办理有关上市手续,具 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日期           交易日              发行安排                   T-2 日     星期二                   上路演公告》                   T-1 日     星期三                   原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                           刊登《可转债发行提示公告》                   T日     星期四                   网上申购(需缴付申购资金)                           确定网上申购摇号中签率                   T+1 日     星期五                   根据中签率进行网上申购的摇号抽签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T+2 日     星期                   购款(投资者确保资金账户在 T+2 日日终有足额                           的可转债认购资金)                   T+3 日     星期二                   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T+4 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星期三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对上述日程安排进行调整或遇重大突发事件影 响发行,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在股权登记日(2026 年 2 月 4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海天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6 年 2 月 4 日,T-1 日)收市后持有的结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手数,每 1 手(10 张)为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 0.001734 手可转债。实际配 售比例将根据可配售数量、可参与配售的股本基数确定。若至本次发行可转债股 权登记日(T-1 日)公司可参与配售的股本数量发生变化致优先配售比例发生变 化,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申购日(T 日)前(含)披露原股东优先配 售比例调整公告。   原股东应按照该公告披露的实际配售比例确定可转债的可配售数量。原股东 网上优先配售不足 1 手部分按照精确法取整,即先按照配售比例和每个账户股 数计出可认购数量的整数部分,对于计出不足 1 手的部分(尾数保留三位小 数),将所有账户按照尾数从大到小的顺序进位(尾数相同则随机排序),直至每 个账户获得的可认购转债加总与原股东可配售总量致。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 461,760,000 股,回购户库存股,可参与原股东优先配 售的股本总额为 461,760,000 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原股东可优先配 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 801,000 手。   (1)原股东优先配售的重要日期   股权登记日:2026 年 2 月 4 日(T-1 日)。   原股东优先配售认购及缴款日:2026 年 2 月 5 日(T 日)在上交所交易系统 的正常交易时间,即 9:30-11:30,13:00-15:00 进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优先配售权。 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交易日继续进行。   (2)原股东的优先认购式   所有原股东的优先认购均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购时间为 2026 年 2 月 配债”。每个账户小认购单位为 1 手(10 张,1,000 元),出 1 手须是 1 手的 整数倍。   若原股东的有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可按其实际有 申购量获配海天转债,请投资者仔细查看证券账户内“海天配债”的可配余额。 若原股东的有申购数量出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该笔认购。   原股东持有的“海天股份”股票如托管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证券营业部, 则以托管在各营业部的股票分别计可认购的手数,且须依照上交所相关业务 规则在对应证券营业部进行配售认购。   (3)原股东的优先认购程序   ①投资者应于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核对其证券账户内“海天配债”的可配余额。   ②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   ③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认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或法人 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须大于或等于认购所需 的款项)到认购者开户的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 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凭证,复核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④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它自动委托式委托的,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规 定办理委托手续。   ⑤投资者的委托经接受,不得撤单。   (4)若原股东的有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可按其实际 申购量获配海天转债;若原股东的有申购数量出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该笔 认购。 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后余 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需缴付申购资金。   三、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   持有结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以及符 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参与可转债申购的投资 者应当符《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当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2025 年 3 月修订)》 (上证发〔2025〕42 号)的相关要求。   本次发行的海天转债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80,100.00 万元。本次发行的海天转债 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结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 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行。   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应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 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和符本公告规定的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经申报,不得 撤单。   (1)申购代码为“754759”                  ,申购简称为“海天发债”。   (2)申购价格为 100 元/张。   (3)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账户小申购单位为 1 手(10 张,1,000 元), 每 1 手为个申购单位,出 1 手须是 1 手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上限是 1,000 手(1 万张,100 万元),如过该申购上限,则该笔申购。投资者应结行 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理确定申购金额。保荐人(主承销 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则 该投资者的申购。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为 申购。   上海证券交易所已制定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风险揭 示书备条款》。自 2020 年 10 月 26 日起,投资者参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 债申购、交易的,应当以纸面或者电子形式签署《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投资风险揭示书》           (以下简称“《风险揭示书》”)。投资者未签署《风险揭示 书》的,证券公司不得接受其申购或者买入委托,已持有相关可转债的投资者可 以选择继续持有、转股、回售或者出。符《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管理办法》 规定条件的业投资者,可转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以及持股比 例过 5的股东申购、交易该发行人发行的可转债,不适用前述要求。   (4)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个证券账户。同投资者使用多 个证券账户参与同只可转债申购的,或投资者使用同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 只可转债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笔申购为有申购,其余申购均为申购。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 持有人名称”、“有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 用账户、企业年金账户以及职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 称”相同且“有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证券账 户注册资料以 T-1 日日终为准。   (5)不格、休眠和注销的证券账户不得参与可转债的申购。   (1)办理开户手续   凡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申购时须持有上交所的证券账户卡,尚未 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须在网上申购日 2026 年 2 月 5 日(T 日)前办妥 上交所的证券账户开户手续。   (2)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市场上买入上交所上市股票的式相同。申购时,投资者 需缴付申购资金。   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应认真、清楚地填写买入可转债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 本人身份证或法人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到与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 易网点办理申购委托。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凭证,复核各项内容 误后,即可接受申购委托。   投资者通过电话或其他式委托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规定办理委托手续。 后,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以下原则配售可转债:   (1)当网上有申购总量小于或等于终确定的网上发行数量时,按投资者 的有申购量配售;   (2)如网上有申购数量大于终确定的网上发行数量,则在公证部门监督 下根据总配号量和中签率组织摇号抽签,按摇号抽签结果确定有申购中签号码, 每中签号码认购 1 手可转债。   中签率=(终确定的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申购总量)×。   若网上有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终网上发行数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 号码的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申购单位配个号,对所有有申购单位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并将配号结果传 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团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中公布网上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销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上交所于当日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 交易网点。2026 年 2 月 9 日(T+2 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网上 中签结果公告》中公布中签结果。   (4)确定认购数量 购海天转债数量,每中签号码只能认购 1 手(10 张,1,000 元)可转债。   网上投资者应根据 2026 年 2 月 9 日(T+2 日)公布的中签结果,确保其资金 账户有足额的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 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以实际不足资金为准,根据结上海分公司 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小单位为 1 手。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人(主 承销商)包销。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参与人近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含次日) 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债、可交换债和存托凭证的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即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 名下任何个证券账户(含不格、注销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均纳 入该投资者放弃认购次数。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用账户、企业年金账户以及职业年金账户,证 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 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可转债、可交换债和存托凭 证的次数并计。   网上投资者中签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具体情况 详见 2026 年 2 月 11 日(T+4 日)刊登的《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 割和债权登记,并由上交所将发售结果发给各证券交易网点。   本次网上发行海天转债的债权登记由结上海分公司根据上交所电脑主 机传送的中签结果进行。   四、中止发行安排   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计不足本 次发行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 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 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上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将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 在批文有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的可转债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五、包销安排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 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式进行。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保荐人 (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原则上大包销金 额为 24,030.00 万元。当包销比例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保荐人(主承销商) 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保荐人(主承销商)与发行人协商致后继续履 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保荐人(主承销商) 将调整终包销比例;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发行人 将及时向上交所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六、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对投资者不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   七、路演安排   为使投资者好地了解本次发行和发行人的详细情况,发行人拟于 2026 年 2 月 4 日(T-1 日)就本次发行举行网上路演。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海天水务 集团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路演公告》,请广大投资者留 意。   八、风险揭示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已充分揭示已知范围内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 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募集说明书》。   九、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式   ()发行人   名称: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联系人:刘华   联系地址:(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天府新区兴隆街道湖畔路南段 506 号     联系电话:028-89115006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股权资本市场部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 16 号院 1 号楼泰康集团大厦     发行咨询电话:010-56051599、010-56051595     特此公告。                                    发行人: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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